吴灿,李小梁
(中南大学中国村落文化研究中心,湖南长沙,410083)
摘要: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国家主导模式有力地推进了保护工作进程,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社区主体地位虚化,折射出了国家主导与社区嵌入在保护目标取向及资源配置上的结构性张力。通过分析生产性保护与生活性保护对社区嵌入的影响,以及两者在文化生态保护区中的系统性运作逻辑,可以得出如下启示:在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治理框架下,生产性保护与生活性保护两条路径有着共生互动性和总体统一性样态。对于狭义的文化空间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应优先适用生活性保护路径,以保障其文化语境的原生性与日常实践的活态传承。而那些体现为文化表现形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则更适宜采用生产性保护路径,以推动其技艺谱系的内生性发展与文化红利对社区的反哺。两种路径的选择与协同有助于在现有保护框架中深化社区主体性的嵌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与文化生态保护。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社区;生产性保护;生活性保护;文化生态保护区
中图分类号:G1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04(2026)02−0129−13 DOI: 10.11817/j.issn. 1672-3104. 2026. 02.011